個(gè)人所得稅各稅率表速算扣除數及適用范圍
個(gè)人所得稅稅率表一
(綜合所得適用)
級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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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年應納稅所得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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稅率(%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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速算扣除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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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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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超過(guò)36000元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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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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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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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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超過(guò)36000元至144000元的部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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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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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5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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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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超過(guò)144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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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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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69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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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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超過(guò)300000元至420000元的部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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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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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19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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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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超過(guò)420000元至660000元的部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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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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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29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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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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超過(guò)660000元至960000元的部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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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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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59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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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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超過(guò)960000元的部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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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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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819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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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適用居民個(gè)人取得綜合所得,綜合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收入額減除費用六萬(wàn)元以及專(zhuān)項扣除、專(zhuān)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額;
2.適用居民個(gè)人工資、薪金所得預扣預繳按照累計預扣法計算預扣稅款
3.適用在2021年12月31日前,居民個(gè)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如選擇并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繳納稅款;
4.適用自2022年1月1日起,居民個(gè)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并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繳納個(gè)人所得稅計算繳納稅款;
5.在2021年12月31日前,居民個(gè)人取得股票期權、股票增值權、限制性股票、股權獎勵等股權激勵,符合相關(guān)規定條件,不并入當年綜合所得,全額單獨適用綜合所得稅率表計算繳納稅款;
6.個(gè)人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,領(lǐng)取的企業(yè)年金、職業(yè)年金,按年領(lǐng)取的,適用綜合所得稅率表計算繳納稅款。
個(gè)人因出境定居而一次性領(lǐng)取的年金個(gè)人賬戶(hù)資金,或個(gè)人死亡后,其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繼承人一次性領(lǐng)取的年金個(gè)人賬戶(hù)余額,適用綜合所得稅率表計算繳納稅款。
7.個(gè)人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(dòng)關(guān)系取得一次性補償收入(包括用人單位發(fā)放的經(jīng)濟補償金、生活補助費和其他補助費),在當地上年職工平均工資3倍數額以?xún)鹊牟糠?,免征個(gè)人所得稅;超過(guò)3倍數額的部分,不并入當年綜合所得,單獨適用綜合所得稅率表,計算納稅。
8.個(gè)人辦理提前退休手續而取得的一次性補貼收入,應按照辦理提前退休手續至法定離退休年齡之間實(shí)際年度數平均分攤,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,單獨適用綜合所得稅率表,計算納稅。
個(gè)人所得稅稅率表二
(經(jīng)營(yíng)所得適用)
級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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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年應納稅所得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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稅率(%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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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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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超過(guò)30000元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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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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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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超過(guò)30000元至90000元的部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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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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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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超過(guò)90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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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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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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超過(guò)300000元至500000元的部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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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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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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超過(guò)500000元的部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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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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經(jīng)營(yíng)所得適用,本表所稱(chēng)全年應納稅所得額是指依照本法第六條的規定,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成本、費用以及損失后的余額。
個(gè)人所得稅預扣率表三
級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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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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預扣率(%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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速算扣除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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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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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超過(guò)20000元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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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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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
|
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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超過(guò)2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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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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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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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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超過(guò)50000元的部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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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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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0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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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適用居民個(gè)人勞務(wù)報酬所得預扣預繳
2.另:向居民個(gè)人支付稿酬所得、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時(shí),應當按照以下方法按次或者按月預扣預繳稅款:
稿酬所得、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收入減除費用后的余額為收入額;其中,稿酬所得的收入額減按百分之七十計算。
減除費用:預扣預繳稅款時(shí),稿酬所得、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(guò)四千元的,減除費用按八百元計算;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,減除費用按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計算。
應納稅所得額:稿酬所得、特許權使用費所得,以每次收入額為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,計算應預扣預繳稅額。稿酬所得、特許權使用費所得適用百分之二十的比例預扣率。
個(gè)人所得稅稅率表四
級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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應納稅所得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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稅率(%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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速算扣除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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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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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超過(guò)3000元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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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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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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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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超過(guò)3000元至12000元的部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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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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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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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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超過(guò)12000元至25000元的部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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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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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4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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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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超過(guò)25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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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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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66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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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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超過(guò)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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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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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4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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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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超過(guò)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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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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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160
|
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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超過(guò)80000元的部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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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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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16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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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非居民個(gè)人取得工資、薪金所得,勞務(wù)報酬所得,稿酬所得和特許權使用費所得,依照本表按月?lián)Q算后計算應納稅額;
2.在2021年12月31日前,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,不并入當年綜合所得,以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除以12個(gè)月得到的數額,按照本通知所附按月?lián)Q算后的綜合所得稅率表;
3.個(gè)人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,領(lǐng)取的企業(yè)年金、職業(yè)年金,按月領(lǐng)取的,適用月度稅率表計算納稅;按季領(lǐng)取的,平均分攤計入各月,按每月領(lǐng)取額適用月度稅率表計算納稅;
4.單位按低于購置或建造成本價(jià)格出售住房給職工,職工因此而少支出的差價(jià)部分,符合財稅〔2007〕13號文件第二條規定的,不并入當年綜合所得,以差價(jià)收入除以12個(gè)月得到的數額,按照月度稅率表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,單獨計算納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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